一、组织架构
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成立由刘继延常务副院长为组长、刘钰旻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个中心主任助理共同组成,各个中心主任助理负责各个中心具体事务的工作小组。
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依据学校政策和要求,制定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等等;建立健全研究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组织研究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督促各实验室整改。以及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完成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其他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一)每个实验室明确负责人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J15栋六楼所有房间,都已经明确责任人,并且在每个实验室门口张贴了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每位责任人都签订了《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交叉学科研究院实验室责任分工详见表1,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见表2。
表1 交叉学科研究院实验室责任分工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房间号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1 | 多功能厅 | J15-A601 | 程璐 | 18571569726 |
2 | 院长办公室 | J15-A602 | 程璐 | 18571569726 |
3 | 接待室 | J15-A603 | 程璐 | 18571569726 |
4 | 综合办公室 | J15-A604 | 程璐 | 18571569726 |
5 | 首席专家工作室 | J15-A605 | 程璐 | 18571569726 |
6 | 首席专家工作室 | J15-A606 | 程璐 | 18571569726 |
7 | 首席专家工作室 | J15-A607 | 程璐 | 18571569726 |
8 | 数据处理室 | J15-A608 | 卞涛 | 18627771171 |
9 | 数据处理室 | J15-A609 | 郑瑜 | 13545194761 |
10 | 数据处理室 | J15-A610 | 刘敏 | 18626297508 |
11 | 数据处理室 | J15-A611 | 贺贤然 | 13476173689 |
12 | 数据处理室 | J15-A612 | 赵维胜 | 15871463901 |
13 | 数据处理室 | J15-A613 | 张纪英 | 18827394602 |
14 | 研讨室 | J15-A614 | 程璐 | 18571569726 |
15 | 数据处理室 | J15-A615 | 陈博磊 | 13638658354 |
16 | 数据处理室 | J15-A616 | 张玮莹 | 13098885424 |
17 | 数据处理室 | J15-A617 | 程坤 | 18064094356 |
18 | 数据处理室 | J15-A618 | 卞涛 | 18627771171 |
19 | 学生创新工场 | J15-A619 | 程璐 | 18571569726 |
20 | 学生创新工场 | J15-A620 | 程璐 | 18571569726 |
21 | 学生创新工场 | J15-A621 | 程璐 | 18571569726 |
22 | 图论与网络应用实验室 | J15-A622 | 赖重远 | 13554067643 |
23 | 杂物室 | J15-B601 | 程璐 | 18571569726 |
24 | 配电室 | J15-B602 | 张正涛 | 18627062188 |
25 | 红外光谱实验室 | J15-B603 | 付成 | 18674055574 |
26 | 液相色谱实验室 | J15-B604 | 邓云 | 18062778566 |
27 | 紫外荧光实验室 | J15-B605 | 刘敏 | 18626297508 |
28 | 光学仪器实验室 | J15-B606 | 苏鲁方 | 13628601452 |
29 | 无菌培养室 | J15-B607 | 包纯 | 15071233932 |
30 | 微流液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室 | J15-B608 | 张启伟 | 18062128435 |
31 | 生物检测室 | J15-B609 | 丁菲 | 15927409322 |
32 | 弱电机房 | J15-B610 | 张正涛 | 18627062188 |
33 | 光谱实验室 | J15-B611 | 李雯慧 | 13437108927 |
34 | 质谱实验室 | J15-B612 | 喻艳华 | 15871373631 |
35 | 细胞培养无菌实验室 | J15-B613 | 张玮莹 | 13098885424 |
36 | 细胞生物学实验室 | J15-B614 | 张玮莹 | 13098885424 |
37 | 光学材料合成室 | J15-B615 | 吴山 | 13135690781 |
38 | 光学材料工程室 | J15-B616 | 张仕臻 | 15623086136 |
39 | 测控系统实验室 | J15-B617 | 冯隽 | 17762515707 |
40 | 流体仿真实验室 | J15-B618 | 王兵 | 13720350127 |
41 | 表观遗传实验室 | J15-C601 | 郑瑜 | 13545194761 |
42 | 多肽及蛋白质工程实验室 | J15-C602 | 喻艳华 | 15871373631 |
43 | 称量室 | J15-C602-1 | 付成 | 18674055574 |
44 | 多肽合成室 | J15-C602-2 | 刘敏 | 18626297508 |
45 | 样品处理室 | J15-C602-3 | 邓云 | 18062778566 |
46 | 生物功能糖化学实验室 | J15-C603 | 高阳光 | 17798217783 |
47 | 核磁共振室 | J15-C604 | 高阳光 | 17798217783 |
48 | 空压机房 | J15-C606 | 张正涛 | 18627062188 |
49 | 耗材间 | J15-C605 | 程璐 | 18571569726 |
50 | 气瓶室 | J15-C607 | 何荣祥 | 15827283481 |
51 | 超净间 | J15-C608 | 何荣祥 | 15827283481 |
52 | 光伏性能测试间 | J15-C608-1 | 刘钰旻 | 18162619097 |
53 | 光刻间 | J15-C608-2 | 何荣祥 | 15827283481 |
54 | 扫描电子显微镜间 | J15-C608-3 | 张正涛 | 18627062188 |
55 | 纳米生物医学工程实验室 | J15-C609 | 陈朝会 | 15972965542 |
56 | 微流控芯片实验室 | J15-C609-1 | 何荣祥 | 15827283481 |
57 | 共聚焦荧光显微镜室 | J15-C609-2 | 张玮莹 | 13098885424 |
58 | 纳米材料合成室 | J15-C609-3 | 陈朝会 | 15972965542 |
59 | 存储室 | J15-C610 | 丁菲 | 15927409322 |
60 | 纳米功能材料与能源器件研究中心 | J15-C611 | 陈博磊 | 13638658354 |
61 | 气瓶间 | J15-C612-1 | 陈博磊 | 13638658354 |
62 | 高温区 | J15-C612-2 | 陈博磊 | 13638658354 |
63 | 自然能源研究中心 | J15-C612 | 鲁望婷 | 18827051850 |
64 | 高性能计算机房 | J15-C613 | 桑鸿乾 | 18658415516 |
表2 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安全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本单位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心。
二、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本单位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适合本科研实验室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2、定期对本科研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指导。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学校和本单位、本科研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指出其不当行为并督促改正。
3、与科研实验室下设各实验用房负责人签订“实验用房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本科研实验室的科研人员、研究生、本科生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4、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本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存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严重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前立即暂停相关实验活动,并及时上报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
6、负责组织本科研实验室工作人员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审核本科研实验室具有安全风险的实验项目,对实验风险等级超过现有防护能力的项目,督促实验室通过升级改造等方法获得相关实验活动资质;如短期内配套设施不能解决,且采取其他相关措施也不能保证安全的,督促实验室调整实验内容使其风险等级不高于防护等级。
8、做好本科研实验室的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规划,上报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便于上级组织对下一年度工作的安排。
9、对未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学校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长期有效。
如责任书内容需修改或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发生变更,需重新签订责任书。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科研机构(省部级和校直属)和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各一份。
科研机构负责人: 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实验室准入机制
所有拟进入交叉学科研究院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包括我院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职工和申请到我院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其他人员,全部都要按照《交叉学科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要求,完成江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的学习并考试合格,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交叉学科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见表3,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表4。
表3 交叉学科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责任意识,普及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能力,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根据《江汉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江汉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全部实验场所。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包括我院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职工和申请到我院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 管理职责
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院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负责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的使用、维护,并对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督促本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利用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开展在线培训和准入考试工作。
(三)研究院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的运行管理,确定学习与考试内容,确保本院本科生和研究生 顺利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的在线学习和准入考试。
第三条 准入要求
(一)本科学生、研究生等新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含培训和考试)纳入研究院新生入学教育,一般情况下学生在完成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学习和考试合格、并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非特殊防护和技能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二)师生如需要进入需特殊防护和技能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须经研究院指定的指导老师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并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操作流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研究院根据实验室专业的特点确定试题内容、考核时间等并在研究院留档备案。
(三)从事特种仪器设备和生物有害及存在其他危险因素的作业人员,须由研究院定期组织到指定部门,经专业培训或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操作证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四)非本研究院人员需要进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须经研究院批准,所在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并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合格后,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实施方案和结果须报研究院备案。
(五)师生进入实验室之前,研究院须核实其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六)对于在使用实验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人员,本人必须书面查找原因,同时由实验室负责人对产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预防办法,并制定整改措施;如因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须作相应的检查,经重新教育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第四条 学习内容
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须不断充实本专业相关的实验室安全内容,参加学校、研究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学习内容包括: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常规性安全(水电、消防等)、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理知识。
(四)专业实验室根据专业特点学习相关的专项安全教育和设备的操作规范(流程与注意事项)等。
(五)对环境有危害的各类实验,须进行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第五条 学习方式
(一)通过江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在线学习;
(二)通过《江汉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和其他网络或书刊等形式自行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
(三)通过学校和研究院组织的实验室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培训、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个人防护等安全讲座,或外出学习考察、参加校外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预案的演练等形式学习。
第六条 实验室准入资格的取得
(一)参加本研究院组织的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的在线学习和在线考试,成绩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
(二)对于有特殊防护和技能要求的实验室,须经相关科研实验室确认并予以授权方可进入。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表4 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实验室安全关乎校园安全、关乎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实验室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为维护实验室安全,本人郑重承诺: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和遵守学校、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自觉学习安全知识,认真参加学校、学院和实验室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未经许可(授权)
擅自进入区域开展实验活动;在实验室工作期间保证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开展实验前制定实验方案,充分了解实验过程中的可能风险;进行实验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
五、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压高温、放射性、感染性等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前,拟订的实验方案经指导老师确认批准后方予以实施。
六、实验结束后,及时切断水电,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关闭门窗。
七、实验时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安全撤离,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八、若本人未遵守相关规定,因违规造成安全事故,愿意接受学校和学院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本承诺书有效期至承诺人完成学业,办结离校手续后自动终止。
若承诺人在校攻读期间因各种原因更换指导老师,则承诺人需与变更后的指导老师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十、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研究生处、学院、指导老师和承诺人各一份。
指导老师(签名):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门禁机制
通过门禁系统严格控制研究院各房间的人员进出,凡是进入实验室的教师或者学生需填写门禁申请表(表5)。
表5 江汉大学交叉学科研究院门禁使用授权申请表
姓名
授权提请人
申请中心
授权时间(预计起止日期)
申请门禁
房间号码
申请原因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研究院领导意见
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申请授权人;
2、“授权提请人”一栏,本院职工不填,申请人为学生则填写其导师姓名,其他申请人此栏酌情填写;
3、“申请原因”简明说明原由,且要与授权时间对应相符;
4、表格填写完毕,打印出纸质档,申请人签字后,提交院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