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学科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陈红梅发布时间:2020-11-16作者:浏览次数:529

一、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相关人员均须遵守本安全管理规定,非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实验室使用化学危险品及同位素要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剧毒易爆物品管理办法》;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干燥、通风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过期消防器材应及时更换;

 四、实验室要求环境整洁,走道畅通,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五、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进行实验,至少有二人以上同时工作;

 六、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请检查实验室门窗、空调及各仪器设备,确保实验室安全;

 七、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寒暑假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八、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仪器所在房间的门已设置门禁系统,门禁系统设置由专人负责;

 九、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遇有上班时间停水,各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在下班时检查水阀并确保已经关闭,遇有突然停电时所有仪器的电源开关要及时关掉,以防突然送电损坏仪器;

 十一、实验室责任人若发现学生违规操作,第一次给予警告并通知其指导老师,若再次发生同样的违规操作,实验室责任人可以向院里申请取消该学生门禁13个月;

 十二、实验室如发生被盗、爆炸等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按情节轻重,损失大少,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实验室发生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时,要冷静沉着,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保护好仪器设备,重大事故要立即拨打119及学校保卫处电话027-84225110